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租房登记备案制有望废止

房天下房天下  2015-10-23 10:05

[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议今日表决废止“房屋租赁条例” “以房管人”已被相关法规取代

市人大常委会议今日表决废止“房屋租赁条例”“以房管人”已被相关法规取代

房东出租房屋没有登记备案要被重罚的历史有望终结。昨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废止实施了近23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深圳将划定“绿线”严格保护,并将公布“保护绿地”,鼓励“立体绿化”,并对损绿毁绿行为严罚……昨天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草案,拟明确为“大绿化”和“园林”分别立法,实施系列更严格的保绿护绿举措。

此前:人大代表联名议案指“处罚畸重”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2年12月26日经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迄今四次修正。《条例》中设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对未依规定按时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处高达“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罚款”,有市民因为租房合同没备案被一次处罚逾2万元。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25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议案》,认为该条例处罚畸重,且在实际操作中收效甚微,特别是住宅类的租赁登记备案更是少之又少。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审议,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签署议案指出,随着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相继出台,《条例》中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已经完全被上述法律法规所覆盖。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与国家当前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改革要求不符;且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实现“以房管人”的功能,已被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替代。因此,《条例》已无保留和适用的必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本次会议废止《条例》。

今后:房东可网络申报租客信息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荣生表示,房屋租赁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自担风险、市场调节,无需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关于房屋租赁情况、发布房屋租赁价格和信息等可以由统计部门通过统计方法予以解决;关于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服务和管理等事项,可以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较为严格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也能够解决掌握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如明确规定为非深圳户籍人员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是“申报义务人”,应限期主动申报居住人员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处以每人五百元的罚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